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 (2007.1)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希2003-2006年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0个月
硕士插班生:留学期限为10个月
(三)选派规模:1人(全院)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希腊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提供紧急医疗保险/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00欧元/月生活费550欧元),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学历:本科以上。
2、年龄:50岁以下。
3、语言:工作语言为英语,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575分以上。
五、申请办法
同《关于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2007]人字3号)。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7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希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留学候选人需自行联系希腊接收院校。留学候选人需及时按照“与希腊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录取后另发)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向希方提交留学候选人材料。希方一般于2008年7月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3、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08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希方录取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4、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联 系 人:李 春 阮 林
电 话:85196134 85195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