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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院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4)

 院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我院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独立完成的外文学术专著、译著的;

4、专门从事古籍整理工作,或专门从事历史时期考古研究工作的;

5、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称者;

61966年以前入学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750岁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和55岁以上晋升正高级职称,在与申请免试语种相同语言的国家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者;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1、能力业绩突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同时在专业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管理人员。

上述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报人事教育局审核,院职称工作小组审议批准后,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三、本通知下发之后,过去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者,以本通知为准。

四、各单位人事部门应加强职称外语考试的管理,认真做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职称外语成绩或免试审核备案工作。对于涉及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工作的有关单位,请于426日前将本单位相关情况(工作部门、岗位职责等)报人事教育局专家与职称处备案。

五、本通知中的有关内容由人事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  

联系电话:85195091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07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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