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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11)

 院属各单位:

我院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定于11月中旬启动。为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审原则及政策

(一)坚持“先考核后评审”的原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前提,考核称职以上档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才具备参评资格。

(二)严格遵守“在岗位职数内评审”的原则。在全院未推行聘用制之前,我院高研岗位管理仍采用岗位职数管理模式。各单位要在院核定的高研职数内进行评审,不得超职数评审。聘用制试点单位在院新核定的高研岗位职数内,统筹兼顾,合理规划今年的高研岗位使用,为未来人才队伍的发展留有空间。院职称工作小组将进一步审核各单位高研岗位使用方案。

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其他原则与政策按以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调整或重申的有关政策

(一)编辑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研究所学术期刊编辑部与研究室学术联系紧密,两个部门之间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为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调动编辑人员的积极性,对于研究所学术期刊编辑部中编研一体的人员,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如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可以评聘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二)规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为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规范管理,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委托评审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设站单位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按照我院相关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组织设站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工作与全院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人事教育局审核通过评审结果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从出站当月底起算。

(三)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为与每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相衔接,从2008年起,我院年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起算时间调整为1231

(四)继续加大对所级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为更好地落实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研究所党委书记(非评委)和研究所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非评委)可列席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会议,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人事教育局今年适时对所级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抽查。

三、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于11月中旬开始职称评审工作,12月中旬之前完成评审和推荐工作。我院于12月下旬启动院级评审工作,院级评审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届时在院网站上公布。全院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人事部门在接到院批复后一个月内到人事教育局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备案。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在11月中旬之前报送《院属各单位专业队伍及高研岗位情况表》和所级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其中聘用制试点单位还需报送高研岗位使用方案(内容包括:核定的高研岗位情况、年内拟晋升人数、年内拟使用高研岗位数等);院直机关中设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单位还需报送《院直机关参评人员情况一览表》及参评人《呈报表》。

各单位应在12月中旬之前报送本单位评审工作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所级评委会的评审程序、评审和推荐结果、评审公示情况等)及向院级评委会推荐的材料。此外,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除按以往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外,还需将一篇介绍本人代表作主要内容的简述(400字左右)发送至人事教育局专家与职称处邮箱:zjzc-rsj@cass.org.cn

报送材料要求、评审及备案所需相关表格可从http://10.1.1.10/rsj/j03_rsj.asphttp://rsj.cass.cn/(人事教育局网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下载区)查阅并下载。

联系单位:专家与职称处

联系电话:8519509085195091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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