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68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院属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0年度中国博士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安排,第6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将于8月1日启动网上申报,为做好本批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进站一年半以内的博士后(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批进站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以后)可申报本批基金。
2.申报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3.在站期间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4.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报。
5.计划于2021年5月1日前出站的,不可申报。对在当批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不予资助。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7.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通过企业工作站渠道申报。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本人意愿,可选择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8月1日起,博士后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研究所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8日。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最新通知要求,因疫情原因,此次基金申报,申请人不需报送纸质申请。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申报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网址: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html?infoid=49f169dc-6f6e-4030-b3a6-09bb2ed00883。
三、审核流程及相关要求
8月1-28日,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网上提交至院博管办。期间,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请各设站单位务必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于8月28日下班前完成所级审核工作,逾期不再接受。
四、特别提示
1.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 0 分。
2.为确保基金经费顺利使用,申请人提交的经费预算,应事先经过研究所财务部门审核同意。资助金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金总额的30%。
3.博士后基金经费的使用,按照申报时经费预算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电话
010-85195788(院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010-82387704、6233502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025-80861259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人事局博管办
2020年7月7日
附件: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模板(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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