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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2014-02-28 15:24 | 来源: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院属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201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精神,现就做好我院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即2013年12月1日前进站的。
  2.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由各研究所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研究所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研究所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⑥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我院重大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突出。
  重要说明:
  1.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2.申报本年度春季面上资助(第55批基金)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特别资助,但申报本批特别资助的人员可申报本年度夏季的面上资助(第56批基金)。
  3.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4.申报材料的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二、申报人数
  根据要求,特别资助基金申报人数原则上为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目前我院博士后在站人数为800人左右(不包括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特别资助人数为80人。
  根据各研究所目前在站人数及2013年博士后基金申获情况,院博管办制定了《2014年我院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请各研究所根据分配指标开展申请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博士后登录“基金管理系统”,点击“资料下载”下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模板,网下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所在研究所。
  2.各研究所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筛选,再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及其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审核。评审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3.获得申请资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正式填写并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后报送所在研究所。
  4.研究所对《申报表》等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将《申请表》1份及有关证明材料2份,报送院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分开装订。
  重要说明:
  1.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保持校验码一致的方法是上传后在线打印,切不可先打印后上传。
  2.申请特别资助时,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3.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向院博管办提出申请,网上驳回后,再作修改。提交之前须考虑周全,避免多次反复驳回修改。

四、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1.特别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日,届时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研究所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本所的评审工作,并组织好相关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特别资助的网上审核时间为4月2日至10日。请各研究所于4月2日前向院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梓峰大厦5020室)报送纸质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避免影响网上审核工作。
  3.请各研究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届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也将关闭。

五、其它事宜
  1.特别资助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
  2.如有研究所拟放弃或部分放弃申报指标,请于3月21日前告知院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以便将指标调剂给其他研究所使用。

附件:《2013年我院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七批特别资助”名额分配表》
         

院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电话:010-85196494 E-mail:bgs-rsj@cass.org.cn 京ICP备05072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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