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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2014-02-27 08:51 | 来源: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保障。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草案对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奖惩及争议处理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要运用法治手段,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促进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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