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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与任务——李秋芳在新任所局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6.12)

 同志们: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刚刚结束不久,我院就在这里举办新任局级干部培训班,很及时。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至关重要,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今天,我就当前我国反腐败形势和任务问题,向大家介绍一些情况,也谈些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反腐败形势

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败历程来回顾,大致可以概括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底至1989年风波前,在不搞群众运动的前提下,一项项治理,一股股刹风:1、认真纠正了“三招”、“三转”、“一住”不正之风(即招工、招生、招干;户口农转非、下乡农村青年转为城市青年、民办教师转国家正式职工;职工住房分配);2、开展了以打击走私、套汇、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为重点的专项斗争;3、用三年时间进行了整党;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严肃了党的政治纪律。

第二阶段,“89风波”后至199112月,反腐斗争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稳定人心。这段时间重点抓了三件事:一是制止高干子女经商,取消领导人某些食品特供,严格禁止进口小汽车,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严肃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等七件事;二是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犯罪分子必须在期限内自首坦白的通告》;三是通过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第三阶段:从1992年初至19978月,初步形成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三项格局。一是针对房地产热、开发区热、集资热、党政机关办企业热等问题,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二是查处大要案,惩处腐败分子,查处了几个高级官员;三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第四阶段:19979月至2002年十六大,在治标的同时,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一是做出规定,纠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任职问题;二是堵塞一些政策性和机制性漏洞,在县以上城市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制度;三是颁布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党政机关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军队武警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实行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

第五阶段: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改革创新,主动和自觉反腐,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向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在以下方面加大了力度:

(开展廉洁自律教育

我国制定了以廉政准则为基本内容的公务员行为准则;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反腐败责任制;去年以来集中治理“五股风”。各地区还普遍上廉洁自律党课,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主要是遏制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收受红包、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补偿截留、挪用农民征地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清退教育违规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同时认真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案件,关闭取缔违法企业,努力保证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和用药安全。

()从制度源头上防治腐败

主要是推动了六项改革、健全了四项制度。六项改革是: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单位原有3605项审批项目,国务院分三批取消和调整1806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审批项目总数的50.1%。建立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大厅,符合法规的行政审批全部纳入中心,在电子全方位监控、并向公众公开的环境中进行。

二是人事制度改革。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用干部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全委会表决(吉林实行的差额票决)、任前公示、竞争上岗、试用期、交流回避、异地轮换等制度。同时,实行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财政管理改革。主要是三件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制度,中央部门、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实施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四是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其他项目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逐步实行公示制和代建制。

五是司法体制改革。推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错案追究制,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

六是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实行金融实名制、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采取对策打击“洗钱”行为。

在大力推进改革的同时,建立健全了四项制度:

一是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已经使全国资金节约率达到11.3%

二是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在阳光作业的交易服务场所中,放开投标人数限制,符合投标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建立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实行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全部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淡化标底、专家、业主作用,实行“标底公开,合理低价中标制度”,规定业主不得对竞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不得委派代表参与评标;建立全封闭的评标系统和背靠背的评标答辩系统,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和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工业用地招牌挂也在推进。主要是构建土地有形交易市场,建立公开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则,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使土地交易从分散、隐蔽、无序,逐步走向集中、公开、有序,减少了土地交易中的腐败问题。

四是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交易运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现全国已建立200多家产权交易机构,规范资产评估活动。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大力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国务院要求基层乡镇政府全部实行政务公开地市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推行;省部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也在逐步展开。医院、学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国有和集体企业推行面为95%。实行村务公开,85%以上的村推行了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党务公开有序推进,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各级纪检机关建立了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制度。最近,中纪委出台了《地方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办法》。

二是健全了公民检举控告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有价值的检举控告认真查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80%来自公民的检举控告,其中属实和基本属实的占70%以上。

三是改革监督体制。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监督和办案工作实行垂直领导。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还建立了中央巡视组,各省(区、市)党委也建立了巡视机构。主要是加强对党委行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有两个重点:一是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二是查办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六)进行了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党围绕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获得了反腐败工作的新经验。

一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各级纪律监察机关深入研究和解决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使人民群众日益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惠和利益。

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各级纪委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行为;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保证了中央政令畅通;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遏制腐败的发生,巩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三是坚持把维护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党风廉政建设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明令禁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克服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等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组织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探索损害公共利益的问责制度。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科学体系。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协同构建,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无论职务高低,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同时,注重从改革入手预防腐败:改革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帮助党员干部培育廉洁文化心理;改革反腐倡廉制度,着力在腐败易发高发地带制约公共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革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方式,各项公开逐步扩大,行政监察持续推进,广大群众日益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是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民主监督机制。党务公开稳步推进,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制度逐步推开,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一系列监督制度得以建立,以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为重点的权力监督不断推进。中央政治局在三中全会上 “述职”,为党内民主监督做出示范。各地积极探索实现村民自治、居民自治等基层民主实现方式,完善公开办事、民主理财、信访举报等制度,支持媒体负责任地开展舆论监督。

六是坚持不断扩大社会廉政文化的内化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中央不失时机地进行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遵守贯彻落实党章、树立科学发展观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修德、律己、利他。面向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催生廉洁从政、廉洁做人、廉洁交易等文化观念,培育公职人员的公正廉洁伦理观念,养成商务人员的诚信公平意识,提高广大公民的道德选择能力,建构起由廉洁意识和行为习惯内化成的社会文化力量。

七是坚持统筹利用国内反腐败体系和国际反腐败合作机制两种资源,主动参与构建国际反腐败规则的制定过程,积极开展对世界各国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掌握国际反腐败的理论动态和前沿信息,将有益的成果及时吸收到我国法律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体系中,适度开展了反腐败对外交流,建立和扩大了反腐败合作渠道。

二、正确认识我国当前存在的腐败现象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惩治和预防腐败面临许多新问题。主要有:

一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案件时有发生。

二是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中收受和索要红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生活用水污染、企业违法排污、假冒伪劣农资、不合格食品药品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比较突出。

三是商业贿赂、极少数党政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产资源开采,甚至充当不法矿主的“保护伞”等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新问题不容忽视。在社会保障、就业、环保工作出现问题的背后,也往往隐藏着腐败问题。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从本质上说,腐败是剥削制度的产物。目前在我国存在的腐败现象,不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造成的。怎么认识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现象?

第一,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时期发展面临诸多体制、制度和机制上的障碍,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变革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一般都经历了上百年或更长的时间。在他们的发展过程中,都出现过腐败非常严重甚至猖獗的情况。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至今20多年,由于一些领域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制度存在不落实、执行不得力的问题,使得腐败活动有机可乘。比如,随着金融、证券、期货、房地产等要素市场相继出现,市场规则不完善,一些钻土地、资本等要素市场空子的腐败现象如围标、串标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动和调整,带来了一些党员干部的心理不平衡。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随着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获得方式的多样化,一方面激发了人的创造性,另一方面,各个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各自大利益,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有限的资源,这就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不少地方和部门靠创收弥补经费不足,改善福利待遇,助长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也引发了大量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第三,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长期执政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党员干部存在容易被腐蚀的问题。我们党已经成为建党85年、执政50多年的老党、大党。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至今仍存在;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我们将长期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战略的严峻斗争,他们在政治观念、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生活方式上加紧进行渗透,手段多样、形式隐蔽。受其影响,一些党员干部政治上迷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失,心理失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滋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权力寻租”和生活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也诱发了大众的“腐败泛化心理”,对于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造成伤害。

第四,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我们党有6900多万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繁重。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纪律松弛、治党不严,“好人主义”盛行,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一些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不适应党员的思想实际。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以身作则,带坏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引发了严重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既要在分管工作中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又要把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落实。

在看到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利条件,坚信我们党能够解决腐败问题。

一是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中央对反腐败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有效预防腐败,是可以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是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人民群众是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直接受害者,更是反腐倡廉的主要依靠力量。这些年来,我们党在反腐败工作上,明确提出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做出反腐败重要决策,注意听群众意见;逐步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推动的各项措施中,都注重民主和公开。

三是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增长了10,年平均增长9.4%,经济总量从仅占世界的1%达到了2005年的第4位,这是了不起的进步。我们党从50多人的小党,发展成为6900万党员的大党,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如果没有好的党员干部队伍,我们就不可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卓越成就。我们党的肌体整体上是健康的,广大党员干部是廉洁自律的,腐败分子还是极少数。

三、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实施纲要》,在中国社科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去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院党组制定了具体落实意见。今年,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我院要在六个方面抓好落实:

第一,认真贯彻中央政令和党组决策,切实维护政治纪律。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锦涛同志对政治纪律作了强调。他指出:“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近几年来,院党组对于加强我院的政治纪律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行为守法律的原则,要求进行课题研究、召开学术会议、参加外事活动、从事出版工作、开展社团活动时,都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党组的要求,不是简单的概念和口号。今年,针对我院发生的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案件,院党组召开了遵纪守法系列警示教育工作会议,纪检与党委等五个部门共同推出了系列警示教育。我院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党员干部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的前提下,务必把维护政治纪律的工作做得具体实在,收到实际效果。今年以来,各所局在实践中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不少有效做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第二,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廉洁从政。从社科院近年来发生的案件和问题中,可以看出社科院并不是一片净土,难免受到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影响。我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无不是不正确使用手中权力的结果,无不是利益驱使的结果。

这几年,我院每提拔一批局级干部,纪检机关都同大家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思想作风、优良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等五条要求,今年,还请新任所局干部向党组织递交廉政承诺书。对于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来说,都应严格自律,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牢固筑起两道防线:一道是思想道德防线,一道是法律纪律防线,努力实现防患于未然,这对个人的人生平安是大有好处的。

第三,建立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等300多个法律,都规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内容的。党内有《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规,为的是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根据近年来我院发生的案件,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请大家首先要了解和遵守禁止性条款,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的要求。

通过近几年查办案件我们发现,作为研究单位我院虽与某些掌握丰富权力资源、腐败问题突出的实权部门不同,但办公室、财务室、科研处等关键岗位人员有一定的资金使用权和控制权,近几年查处的经济案件和问题,大都是这些人员。需要指出,一些单位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督,是发案的重要原因。我们反复清理和整顿各单位存在的“小金库”、账外账、违规账号,是在铲除我院滋生经济案件和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第四,加强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腐败。领导干部以及掌握着人、财、物的管理支配者,是监督的重点对象。必须努力做到,哪里在运行权力,哪里就有监督措施。所有领导干部都应真诚欢迎监督和正确对待监督。要认识到监督到位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要保证不犯或少犯错误,谋求事业顺利和人生平安,一定要以真诚的态度欢迎监督,而不是躲避或反感监督。

首先,要使决策过程受到监督,凡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是进行重大课题立项、优秀科研成果评奖、高级职称评审、期刊审读、处以上干部任免、年度大额资金预算、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大决策时,坚持实行局务公开、所务公开,并请纪检组织参与监督全过程。

同时,要使个人的行为受到监督。在述职述纪中,处级以上干部要具体说明自己遵守政治纪律、学风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具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工资收入、津贴、补贴、讲学、稿酬等情况,配偶和子女就业情况、子女出国就学定居情况。

第五,对腐败行为严厉进行惩治。我国在反腐败问题上态度是坚决的,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我院每年查处的案件和问题中,经济类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共追究刑事责任4人,开除党籍5人,开除公职3人。我们还要加大办案力度,对违纪违法案件一查到底。

第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正确处理搞好业务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不应停留在一般概念和号召上,必须落实到各项科研和行政业务工作中去。科研业务和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关系,辨证地认识和巧妙地处理好两项工作的关系,会得到推动两项工作发展的双重效果。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并与科研和其他业务管理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报告。

第七, 积极参与廉政研究,为反腐败提供智力支持。中国社科院正在积极推进廉政研究工作。两年来开展了廉政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这项工作已经纳入我院 “十一五”重大课题规划和重大国情调研项目,将长期开展下去。事实证明,大家参与廉政研究搞出的成果,总体质量是高的。我们衷心希望,科研骨干带头参与廉政研究,为全党反腐败提供智力支持,这是我们的份内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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