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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招收2009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09.07)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院“人才强院、管理强院”战略,培养优秀管理人才,人事教育局与研究生院2009年继续联合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为我院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具备现代公共管理专业素质的复合型科研管理队伍。 
    
招生对象
    
院属各单位管理干部(包括党务、人事、科研、行政、后勤),重点为副处级以上干部,适当招收部分优秀科级干部。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731),年龄一般为50岁以下。
    
三、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院属各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组织报名与推荐工作。
    
(二)提交报名材料
    1
、《统一推荐名单及资格证明表》一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2
、报考人员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将上述材料于77前报人事教育局。
    
(三)人事教育局与研究生院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1320:00前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assmpa.cn(“招生信息”栏目“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网址汇总”)。
    
四、考试与录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全国统一联考。
    
(一)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均为全国联考。其中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逻辑三个部分,其分值比例为:40:30:30
    
初试时间:20091031111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人事教育局与研究生院共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取
    
人事教育局与研究生院根据全国联考及复试成绩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三)为提高考试通过率,院里将统一组织考前辅导班(收取成本费),考生自愿参加。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24年。采取周末授课和定期集中授课两种学习方式。
    
六、学习费用
    
入学需交纳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3.5万元,其中研究生院减免5000元,学员个人交纳3万元。
    
学员学费奖励参照社科(2007)人字65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宜
    
有关网上报名及考试各项具体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方式:
    
人事教育局:85196134 85195098
    
研究生院:64720837  84719149(传真) 
    
附件:统一推荐名单及资格证明表

 

人事教育局
研究生院
2009年7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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