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年院级职称评审会议将于近期在院部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会议安排
二、请各单位在召开院级评审会前一周,将申报人代表作及呈报表学术(业务)成果页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委员。
三、评委如不能到会,请于7月30日前向评委会主任请假,批准后将请假结果告知评审会联系人。
人事教育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