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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单位委托评审职称工作的通知

2022-04-24 15:12 | 来源: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外单位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评审职称工作由院人事教育局统一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类别 

  单位范围:已与我院建立委托评审关系的不具备评审权限的在京国家部委 

  系列范围:研究系列 

  委托方式:委托评审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委托并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或联系委托事宜) 

  二、基本条件 

  1.学历和任职年限。申报人须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2.科研业绩。申报人须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接受委托评审的院属研究单位的最低参评条件等要求。 

  三、注意事项 

  1.委托评审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参评人所属学科,提前与我院研究所沟通协商,确认其同意接受委托评审。 

  2.委托评审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我院不接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委托评审申请,不接受本年度内已参加其他单位职称评审(含未获通过人员)的委托评审申请。 

  四、时间安排 

  1.55日前报送委托评审计划 

  委托评审单位(省部级)的人事部门将《委托评审计划表》(加盖公章)传真至人事教育局。 

  2.511日前报送材料 

  申报人填写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单位。 

  委托评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申报人信息,将《XX单位职称委托评审函》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教育局。《委托评审函》须由委托评审单位(省部级)的人事部门出具。 

  所报材料请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后,除《呈报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3.人事教育局对《委托评审函》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查验材料齐备性。相关研究所审核委托评审材料及申报条件。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不可变更研究所再次委托。 

  4.参加高级职称评审者须按时到会述职。评审会议时间由接受委托的研究所另行通知。 

  5.人事教育局负责向委托评审单位印发评审结果通知。各单位接到评审结果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参评人。参评人如需办理职称证书,由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教育局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评审材料分为AB两类,一律用档案袋装放。每类材料档案袋封面上须粘贴打印的材料清单,并填写申报人相关信息,材料清单、呈报表以及后期办理证书的相关信息应当一致。相关表格及模板可在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A类材料: 

  1.XX单位职称委托评审函》(正式行文) 

  主要内容包括委托评审意愿,申报人姓名、学历、现职称、拟申报职称、接受委托的研究所等基本信息(作为附件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材料审核情况、材料是否属实和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等审核结论。 

  2.一张2寸白底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 

  3.材料电子版光盘(内容包括B类材料123 

  B类材料: 

  1.《职称评审呈报表》(一式三份,含原件) 

  2.《评定__系列__级职称情况简介表》(一式30份,含原件,不可加页) 

  3.《向__评委会推荐晋升__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原件,__处分别填写委托的研究所全称,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委托不同研究所须分表列示) 

  4.__申报研究员职称依据(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填写,__处填写申报人姓名) 

  5.代表作2篇(部),其中至少包括1篇论文(一套原件) 

    

  联系部门:专家与职称处 

  联 系 人:马维泰、郝霏璠 

  联系电话:8519509185196084 

      真:85196130(注明“专家与职称处收”) 

    

  附件:1.____年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评审职称计划表 

        2.职称委托评审函(参考模板) 

        3.委托评审材料目录(A袋、B袋) 

        4.呈报表(申报高级职称)呈报表(申报中初级职称) 

        5.简介表 

        6.向__评委会推荐晋升__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7.XXX 申报 研究员 职称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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