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定于11月初启动。为做好今年职称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和政策
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原则与政策仍按以往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高研比例调整
各单位在不突破高研职数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调整正、副的比例,但比例调整后不得超过1:1。调整结果须报人事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按新的高研职数进行操作。
(二)院直机关评审
2004年度院直机关各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由人事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院直机关各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将《2004年度院直机关参评人员情况一览表》及申报人的《呈报表》于2004年11月5日之前,报送人事教育局干部二处,逾期不予受理。人事教育局汇总后,报院职称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晋升名额。
(三)评委会届中调整
自本通知下发以后,人事教育局不再受理院、所两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届中调整事宜。
(四)委托评审
我院委托外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单位需在核定的指标及设岗范围内,由委评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对委评人的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申请,经人事教育局核实后统一出具委托函,按属地原则委托北京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外单位委托我院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由人事教育局统一受理,各单位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委托代评。外单位委托我院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为我院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三、日程安排
各单位在年终考核完成之后即可开始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单位将《2004年度院属单位专业队伍及高研岗位情况表》(详见附件1)及评审时间安排于11月5日之前报送人事教育局二处。各单位在11月底之前完成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详见附件2)报送人事教育局干部二处。院级评审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
全院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人事部门在接到院批复后一个月内报送备案材料(详见附件3)。
职称评审及备案相关表格均需计算机生成,各单位可从人事教育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http://10.1.1.10/rsj/gzbg.asp)。
联系电话:85195090或85195091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4年度院属单位专业队伍及高研岗位情况表
2、向院学科片、非主系列评委会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3、备案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4、2004年度院直机关参评人员情况一览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04年10月13日
附件1
请点击下载:附件1 《
向院学科片、非主系列评委会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推荐材料内容:
1、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所评审程序及推荐结果;(2)公示情况;(3)参评人员外语及计算机考试的情况说明。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一式三份,B5纸);
3、《评定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简介表》(25份,B5纸,双面打印);
4、《中国社会科学院 2004年度 片(系列)推荐晋升 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A4纸,按职级分系列填写);
5、《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推荐情况一览表》(A4纸);
6、代表作:研究系列代表作1—2部;编辑系列“审读报告”2篇(一式三份,与呈报表配套)及与现从事编辑工作相关学科的一部专著或一篇论文;翻译系列代表译文和原文本。代表作一律不予退回。
二、报送推荐材料要求:
1、所有表格的填写均须计算机打印生成,一律不允许手写或粘贴(专家推荐意见可手写)。
2、在填报前,请详细阅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规范填写。
3、各表中学历栏均需填写教育部承认的相应学历,且为本人最高学历;时间一律用公历,按xxxx年x月格式填写。
4、所报材料(包括代表作)请自留底稿,评审通过后,除退回
两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外,其他材料将一律不予退回。
5、表格不按规范填写的单位,报送推荐材料一律退回,责任自负。
6、在召开院评审会的前一个星期,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将申报人的代表作(论文、审读报告、翻译文章)1—2篇送至学科评议小组的每位成员手中。
附件3
备案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1、职称评审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评审后专业技术队伍变化情况(晋升、调入、调出、辞职、死亡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专业队伍结构包括学历结构<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及以下>、年龄结构<30岁以下、31-40、41-50、51-59、60岁以上>、职称结构<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未定职>等);(2)高研指标使用情况、评审后正高、副高专业人员数;(3)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一式一份,B5纸);
3、《专业技术职务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A4纸,按职级填写);
4、《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A4纸,软盘一张,同时将表格发至人事教育局二处邮箱:ec-rsj@cass.org.cn)
(1)表格要求按网上下载格式及顺序填写,数据统计时间截止
到2004年12月31日。
(2)“出生年月”、“毕业时间” 、“评定时间”:一律用公历,按xxxx年x月格式填写。
(3)“籍贯”:填至县市级。
(4)“现任专业职务名称”: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全称,如: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
(5)“何时毕业于何学校”:指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学历、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应相互对应。
(6)表格备注栏目中注明1-4级研究员、现任人大、政协常委、委员、现任院学术委员、博导及缓退等情况。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