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5号)要求,人事部从2005年起,不再划定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起,我院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定为60分。在职称评审中,院属各单位应严格遵照此标准执行。合格标准如有调整,我局将另行通知。
另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和出版专业职称评聘工作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新出职改[2005]8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自2005年起,凡我院出版(编辑)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考试水平要求,均执行新闻出版总署《通知》中的规定。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附后),望遵照执行。
人事教育局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新闻和出版专业职称评聘工作中
新出职改[2005]8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总署各直属单位,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为贯彻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新闻和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中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做好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现就新闻和出版专业职称评聘工作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语能力是衡量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新形势,对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要求的外语水平。新闻出版职称外语水平的要求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
二.评聘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务,要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0号)、《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掌握外语条件。新闻和出版单位拟申报新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照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范围,先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称。
三.聘用、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外语水平要求:
1.凡参加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的人员,出版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主决定对应聘出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
2.新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自主确定本单位申报新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合格标准。
四.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评审的外语水平要求:
1.申报新闻、出版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相应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60分(总分为100分),即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该成绩的有效期可延至本人正高级职称评聘通过为止;其相应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5分(总分为100分),即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该成绩的有效期至该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通过为止;其相应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新闻出版总署当年合格分数线的(当年报送评审材料通知中公布),即符合当年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外语水平要求,该成绩当年有效。
2.
五.转换系列晋升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外语水平按现从事专业的岗位要求掌握。
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试外语:
1.至申报年度
2.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级、B级合格证书(含
5.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回国参加首次职称评审。
6.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级(B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通过高级(A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取得TOEFL(托福)考试550分以上、IELTS(雅思)考试5分以上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1800分以上的。
七.按人事部要求,参加由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全国新闻、出版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统一评审的中央部委所属新闻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各部委另有文件规定,但与本单位精神相抵触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地方新闻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按本省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全国新闻职改办发布的有关职称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停止执行。
九.本通知由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负责解释。
新闻出版总署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