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06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申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04年7月以后毕业)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三、报名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节假日休息)
四、报名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北楼一层101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在京各单位,组织参加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考试人员可从国管局网站(网址:www.ggj.gov.cn)下载《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证书原件。报名时交考务费每科2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5元)。
(三)未通过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拟参加补考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考试成绩单。
(四)报名人员代办报名手续,须经本人确认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考试结束15天后,考生可登录国管局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六)国管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购买培训教材。
(七)报名点咨询电话: 88393050 68316611转1830
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