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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全立、李秋芳同志在全院人事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2005.4)

社科(2005)人字37号                      签发人:王苏粤


院属各单位:

现将副院长高全立、中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在全院人事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人事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并切实贯彻执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OO五年四月八日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做好新时期干部人事工作

2005年4月5日)

高全立

 

刚才,人事教育局的三位领导总结了2004年的工作,部署了2005年的工作任务,传达了全国组织部长和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讲得都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再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我院人事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4年我院人事教育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各单位领导和人事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中央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各级领导重视。从院党组到所局领导,都非常重视人事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负责,决定事项集体研究,按规定要求办事。

(二)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工作过程中,严把工作程序,严格规定条件,不临时动议讨论干部,不圈阅文件决定干部,最大限度地听取群众意见,尽力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没有出现大的问题。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去年举办了新任所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了有关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提高了对做好领导工作的认识。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全院人事干部能够按纪律条例和法律法规办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在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六)注意加强人事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院人事教育局结合中组部组织开展的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院人事干部中开展了自我教育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单位领导和人事干部不熟悉或不太熟悉干部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太了解人事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出现了不该出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部门稳定和日常工作;有的单位领导只注重干部的选拔、使用而不注意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使有些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时间不长,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难以胜任工作,群众很有意见;还有的单位干部任用中公正性不强,透明度不高,群众反映强烈;更有的单位超越自己的用人权限,随意改变干部的身份等。同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有待于积极推进。

人事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强,来不得半点的草率,更不能凭感情办事。靠的是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有关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做好工作的能力。

二、干部人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中央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995年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中央在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2000年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这些文件的颁布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非常重视,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必须跟上中央的精神,适应发展的形势,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我们的工作。在此提醒各单位领导,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人事工作干部,要认真学习文件,切实吃透精神,确保实际工作中不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天会上主要就干部任用工作强调些意见。

(一)《干部任用条例》是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方针、政策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当前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的怎样,直接反映出领导和人事干部对条例学习理解的深度,直接反映出干部任用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认识。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要求

工作实践证明,为什么有些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不该出现的问题,就是基本要求把握不好。

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干部任用条例》第二条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三是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六是依法办事原则。这六个方面文字虽然不多,但内容非常丰富,我们要认真领会。

2.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六个方面: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②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成绩。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④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⑤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⑥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这六个方面是我们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工作过程中希望大家认真把握。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程序,这既是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也是需要特别注意把握的环节

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在此基础上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或进行个别谈话,都要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并提出有关要求。参加人员: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由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这项工作是不能缺少的,希望大家注意。

2.确定考察对象。即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3.组织考察。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内容是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程序是: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②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③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④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谈话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⑤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⑥考察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调整的初步方案,报本级党委(党组)。考察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①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领导成员;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③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④其他有关人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

4.充分酝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前,为了加强思想沟通,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应当充分酝酿,包括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意见、上级主要领导召集有关人员研究或听取意见等。要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

5.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程序是:①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②与会人员进行讨论;③进行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6.任职。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七至十五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7.任职谈话。在以上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干部在办理任职手续后,由上级有关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提出要求。

以上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作法。如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作法会不太一样,但总的要求都是一致的。今天只是把有关我们常做的工作给大家理了一下,目的是希望大家在工作的过程中不再出现问题。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新时期干部人事工作

(一)充分认识当前干部人事工作的特点

1.政策性强。干部人事工作直接涉及到人的切身利益,任何方面的工作都要有政策依据,都要符合党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否则是不可能做好工作的。因此,我们做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必须注意学习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2.责任重要求高。干部人事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工作水平的高低,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人事政策在部门的落实,直接关系到有关干部人事问题的解决程度,更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利益。因此,人事干部的责任重大。再加上实际问题的复杂和政策的不配套等因素,人事工作会有不少困难和问题,这就给人事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3.历史问题多。人的问题比较复杂,同一社会环境、同一部门单位,每个人遇到的问题,自身价值的发挥及个人问题的解决是不会完全一样的,容易形成复杂问题。再加上社会是个动态的过程,有些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在当时看是合理的,若干年后看可能有不尽合理的地方,就容易产生思想上的不平衡。这就需要我们不仅要把握党的干部政策,还要客观、历史地看问题,耐心地做好工作。

4.政策不够完善,工作难度大。比如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达到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而配套政策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这些都会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5.面临改革发展的机遇。这几年中央颁布了不少新的规章,人事制度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绩,而且还在积极推进。我们应该相信,经过几年的努力,具有中国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一定会达到更加完善的程度。

(二)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2000年,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随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都已试行。我们应该算比较晚的了,但从去年开始做工作,已提出方案,今年试点,明年推开。这项工作,任务之大,困难之多是肯定的,需要全院齐心协力才能把工作做好。因为这项工作到时还要专门进行动员教育,今天不准备多讲,只希望试点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试点工作。

(三)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在干部培训方面,这些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人事部门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强对新任所局级干部、新进大学毕业生、人事干部等的培训,为提高队伍思想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作出积极努力。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培训范围。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对人事工作来说,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这几年社会上人事工作腐败现象曝光不少,我们虽没有那样的环境,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人事干部要学法、懂法、依法,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接受监督。

(五)加强人事干部队伍建设

人事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非常重要。政治素质主要是政治方向和政策水平;思想素质主要是思想道德水平和公平公正性;业务素质主要是业务能力方面的要求。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干部人事部门应是干部职工之家,要以为干部职工服务为宗旨;人事干部是为干部职工服务的,要有良好的素质,表现出良好的形象。

干部人事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光荣,让我们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院干部人事工作的新局面。

 

 

强化监督、制度和责任

在人事工作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05年4月5日)

李 秋 芳

 

今天召开的院人事工作会议很重要。过去的一年,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各所局的重视下,在人事部门的努力下,我院人事工作在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和管理干部,组织实施专业和管理人员津贴改革,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举荐、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服务大局,创新机制,维护法纪,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院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也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我谨代表纪检机关对我院人事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对大家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表示敬意。

今天,佳贵、全立同志出席了会议,一会儿,全立同志要做重要讲话。会议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会议精神和我院的实际,对2005年的人事工作做出了部署。在苏粤同志的报告中,领导班子建设、聘用制改革、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都是很重要的内容。站在纪检工作的角度看人事工作,我们希望纪检工作更有效地配合和服务于人事管理工作,并与人事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在此,根据中央和院党组的有关精神,我就干部和人才监督工作谈些看法和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监督工作,形成更加有效的人事监督机制

为了加强监督工作,中央于2003年底发出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今年初,中央又颁布了《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干部人事管理中贯彻中央的要求,要更加注重着眼于预防,全面加强对干部和人才尤其是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全过程的监督。干部监督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人事工作部门的自我监督;另一方面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人事工作部门接受广大群众和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目前,我们既要提高对干部人事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又要形成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使干部人事监督工作不是停留在一般要求上,而是落实在干部和人才选拔、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第一,要明确监督重点对象。《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二,要明确监督的主要内容。《党内监督条例》在第四条关于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的第五项明确规定,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第七项规定,监督“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人才推荐执行中央规定的情况,一要看条件把握是否合格,二要看履行程序是否严格。监督条件,是加强对使用干部和人才在德、能、勤、绩、廉等条件的监督,除了要看个人是否勤奋敬业负责、能力强弱、业绩是否突出外,一定要看是否廉洁自律,在社科院还要看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监督程序,是加强对民主推荐、对象提名、考察考核、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缺一不可。这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和推荐人才实施监督要把握的重点。

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用人权情况的监督,是最经常、最大量的监督。从社科院的实际出发,应主要检查监督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包括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经过集体领导,重大课题立项、成果评审、职称评定、重要人事任免、人事考核、评奖评优、津贴、外事等的决策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按制度办事,是个人说了算,还是科学民主决策,结果是否公平公正,也就是认真监督其过程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公正性。总之,在干部和人才提拔使用的入口处要把握条件和程序,在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督,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干部一直谨慎用权,严格自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体现出组织上对干部和人才的关心和爱护。

第三,要搭建有形的干部和人才监督平台。我院已经建立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基本涵盖了干部行使权力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监督方式,主要管理部门也已介入,现在的任务是切实健全和执行好这个制度。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都要分别履行职责,人事部门要及时报告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和人才管理情况;机关党委要适时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财计部门要通报对所局财务管理的检查情况;外事部门要通报干部外事管理情况;纪检机关适时通报对干部的廉政谈话情况、重要的群众举报问题查处结果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根据通报的情况,联席会议要进行分析研究,就干部和人才监督管理工作向党组提出建议,帮助有关所局从中得到启迪和帮助,让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制度对干部行使权力产生更加积极的实际效果。

二、强化制度建设,保证对干部和人才的管理监督纳入健全的法规制度轨道

干部和人才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化建设,包括非常丰富的内容,既有宏观综合的,又有专门具体的。主要包括:

第一,落实根本的组织制度。这就是民主集中制以及体现这个制度的有关具体制度。近年来,为了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一再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并把它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决策和议事规则进行监督的首要内容。同时,加大了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的工作力度。今年,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和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都指出,要推进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还要推行党的代表会提案制度和代表提议的处理回复机制。在落实各项具体制度的基础上,要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落实制度情况,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提高生活会质量。

第二,推进专门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大家是这方面的专家,很熟悉。这些年,中央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改革,产生了许多专门制度,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民主推荐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用试用期;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辞职制度、任职回避制度、交流制度;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推动机关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制度等等。对此,不仅中组部、人事部已有一系列规定,而且我院也制定了相应制度,并且还在进一步推动改革。今年,我院将进行聘用制改革试点。从加强监督的角度看,在人员聘用、解聘、辞职、辞退时,应当考虑把政治纪律和廉洁条件纳入进去。

第三,完善和执行有关反腐倡廉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可分割,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专门约束干部行使权力行为的。今年初,中央发出3号文件,正式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这是今后全党反腐倡廉总的战略性部署和纲领性文件,我们每个单位都要制定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细则和行动方案。根据这个总要求,要继续落实已有的反腐倡廉专门制度,贯彻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还要探索制定免职、降职、降薪有关制度,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贯彻中央要求,我院党组已颁布了同新任所局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处以上和研究室主任述职述纪规定,今年还要实行所局级领导班子向院党组和院务会议汇报工作制度、出台院纪检机关负责人与所局主要领导干部沟通谈话制度、《纪委工作条例》,探索党内工作通报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各所局要把这些制度贯彻落实好,一个是要扩展,一个是要深入。扩展,主要是向下扩展。比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所局要与新任处级干部和研究室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与有轻微问题的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深入,主要是向实际效果深入。去年党组新颁布的述职述纪制度,已经开始执行。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针对执行中存在的缺陷,研究怎样对政治纪律、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增加群众评议,以增强述职述纪的实效性。总之,我们既要审视干部和人才管理中需要制定和完善哪些制度,也要把全院和各所局已经颁布的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到位。

三、强化责任意识,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近年来,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力度在逐步加大,收到了一些效果。但应该看到,各所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平衡,有些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只是停留在原则性规定上,尚未从实际出发进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更是难以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为了不出问题至少是少出问题。今后,要逐步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督促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一整套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个党员干部都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院、所职能部门包括人事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不仅要搞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而且要在本系统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在干部人事工作中显得非常重要,也非常受关注。一方面要把专门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执行好,这本身就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另一方面,要把反腐倡廉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贯彻执行好,这又是人事管理必需的。两方面内容在实践中经常是不可区分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互为条件。人事制度贯彻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在人事工作中就会落空,反腐倡廉制度贯彻不到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就可能出现用人失察和失误。

在人事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重点抓住两个环节:

一是选用和管理干部人才要严格把握政治和廉洁的必要条件。这个条件不是可有可无,也不是无关紧要,从一定程度上讲,业务能力、勤奋状态都是重要条件,但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而政治是否可靠、作风是否廉洁,对于干部和人才使用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如果不合格,仅此一条便可以否决。从日常干部和人才管理来看,政治和廉洁状况,应当是考察干部和人才的重要内容。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更应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应作为职务升迁的必要条件。所以,人事工作应着力在三件事上把握好政治和廉洁条件:一个是考察选用干部;二是人才推荐使用;三是年度人事考核。在考察、推荐、考核的经常性工作中,既要把政治和廉洁情况作为必需的内容,又要如实反映和报告情况。这些年,大家比较重视这个问题了,但也有一些单位在考核工作中对政治和廉洁情况考察考核比较原则和粗略,常常用一句话带过,缺乏具体描述,考核领导干部更是容易忽略抓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业绩中的地位。这个问题,应在强化干部和人才监督工作中逐步解决好。

二是任用干部和推荐人才要履行征求纪检组织和纪检机关意见的必经程序。《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贺国强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全国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凡选拔任用干部,要事前征求纪检组织的意见。今后,选拔推荐干部和人才,征求纪检机关和纪检组织意见将成为必经程序。对于纪检组织和纪检机关来说,需要在平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对干部和人才的使用负责地提出意见,还要注意保守工作机密。征求意见和提出意见,这既是对所局领导班子、人事部门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纪检机关和纪检组织提出的更高要求,大家都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才能把权力的力量和监督的力量协调起来,更有效地把好识人和用人的质量关。

总之,人事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很重要的内容。我们相信,有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有各所局和人事部门的积极努力,人事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得到进一步落实,这将有效地促进科研事业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主题词:人事工作会议  领导讲话  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05年4月8日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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