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0号)精神,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3号)要求,现就我院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指标
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划拨给我院的控制指标数为25个。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人选,每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二、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正高职级在职人员,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取得的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必须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
3.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研究所(中心)所长办公会提名推荐人选,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由两名同行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经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人事教育局。
2.人事教育局对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建议名单。
3.建议名单经院务会议或院党组会议审定,并进行7天公示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各单位于
1.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等;
2.《专家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zc-rsj@cass.org.cn;
3.《专家推荐意见表》两份(每位专家填写一份),正反面打印;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相关表格从院人事教育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rsj.cass.cn。
联系人:王 莹 唐琼姬
电 话:85196132、85195091
附件:《专家情况登记表》 (请点击下载)
《专家推荐意见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